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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联创互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联创互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8-11-153952
[摘要]2018年11月14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联创互联”,股票代码:30034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8次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

2018年11月14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联创互联”,股票代码:30034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8次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


联创互联主营业务分为“联创数字”板块及“化工新材料”板块。其中,“化工新材料”板块以生产、销售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等聚氨酯原材料为主。“联创数字”板块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完整的互联网综合营销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中,联创互联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鏊投网络”)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后鏊投网络鏊投网络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鏊投网络是一家深耕汽车行业营销领域,全面整合营销策略、内容和渠道的新媒体整合营销传播服务机构,其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包括品牌策略制定、媒介投放、互动传播、社会化内容营销、营销活动策划执行等整合营销业务和互联网广告投放业务。通过本次交易,联创互联将进一步打造和完善具备国内领先的“全方位数字整合营销能力”的“联创数字”业务板块,加强上市公司在新媒体传播矩阵的布局。通过上市公司现有的互联网营销及相关服务业务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扩大其在下游客户中的影响力。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合伙人李攀峰律师、资深律师魏栋梁、孙梦婷以及律师助理沈晨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联创互联的委托,为本次重组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