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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交易案例

 2010-12-3155501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欧盟反倾销取得全行业低税

2010-12-30


欧盟理事会于12月1日发布对华涤纶工业长丝反倾销案的终裁措施,本案锦天城北京分所受命代理全行业的损害抗辩,尽管初裁时也只有8.9%的平均税。但锦天城历来要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利用终裁之前的六个月,仔细分析了相关材料,再次召开听证会,为中国企业据理力争,终于使得终裁的平均税降至5.3%。


另外,锦天城代理倾销的一家浙江企业也成功从9.3%降为5.1%。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上海上实中期票据项目

2010-12-27


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颖律师经办的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项目于2010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2010年12月27日,发行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定于2011年1月4日发行第一期人民币15亿元5年期中期票据。本次发行由交通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注册金额人民币30亿元,剩余注册额度拟于2011年一季度完成发行。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中期票据的评级为AAA。


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上药集团、上药股份及下属医药类公司营运资金5亿元,补充公司本部营运资金4亿元;另外40%,即6亿元用于置换公司本部的部分银行贷款,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改善并优化负债结构。


锦天城协助利展纺织(浙江)有限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成功上市

2010-12-20


由锦天城主办的利展纺织(浙江)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母公司——利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在美国NASDAQ全球市场正式挂牌,成为浙江省第一家直接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本次利展纺织(浙江)有限公司在美国成功上市,实现了浙江企业美国直接上市零的突破。


利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LZEN,发行价为4美元。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为1000万美元。


利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全资控股两大制造基地——利展纺织(浙江)有限公司和浙江宏展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合成皮革及其他面料的精加工,生产的产品由化纤材料制成,如微纤毛巾面料,也有由回收真皮废料制成的皮革植绒面料等。


本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梁瑾为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福建中福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毕

2010-12-16


锦天城代理的福建中福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5.46亿元项目近日发行完毕。中福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0年10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于2010年1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于2010年12月8日股票发行完毕。


中福实业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林板一体化项目。中福实业系于2008年4月经重大资产重组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的股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福实业恢复了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功能。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及律师李合金等为中福实业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为一商业房地产项目人民币9.5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0-12-09


由锦天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某一商业地产项目人民币9.5亿元银团贷款项目有关的融资文件近日签署。该银团由四家国内主要银行的上海分行或支行组成。受银团牵头行和代理行的委托,我所合伙人缪剑文及律师黄道雄等组成了工作小组,为该银团贷款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结构设计、法律文件起草和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为上海一大型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人民币13.46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0-11-29


由锦天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上海一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人民币13.46亿元银团贷款项目有关的融资文件近日签署。该银团由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组成。受银团委托,我所合伙人缪剑文、律师喻洁等组成了工作小组,全程参与了该银团贷款项目的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结构设计、法律文件起草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为一大型能源项目逾人民币40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0-11-26


由十家国内银行及一家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组成的银团为一大型能源项目提供逾人民币40亿元银团贷款的融资文件于近期正式签署。受银团副牵头行和代理行的委托,我所合伙人缪剑文律师和律师黄道雄等组成工作小组,为该银团贷款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文件审阅、修改和谈判,以及出具先决条件确认函等。


锦天城律师代理世博会法国馆专利侵权案件一审获胜

2010-11-02


2010年10月25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上海世博会法国馆专利侵权一案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原告承担诉讼费”而审结。至此,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陈乃蔚、律师齐宝鑫代理的上海世博会法国馆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以锦天城代理的当事人大获全胜而告一段落。这是继这两位律师成功处理上海世博会荷兰馆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之后,锦天城所知识产权诉讼团队凭借其非常丰富的知识产权诉讼经验再次胜利出击,为世博会两个重要的欧洲场馆的正常运营作出了突出贡献。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金字火腿IPO项目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0-10-31


由锦天城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主办的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0年10月18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金华火腿、火腿制品等发酵肉制品及各类低温肉制品的,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本次上市成功,将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腿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浙江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1850万股,募集资金将达人民币6.4亿元,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1.7亿元,超募资金或高达人民币4.7亿元,为计划募资的近3倍。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项目顺利发行

2010-10-28


由锦天城代理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项目已于近日顺利完成,申能股份本次增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0号文核准,并于2010年10月15日进行了公开增发的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增发以人民币8.39元/股的价格成功发行人民币2.62亿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亿元。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与公司电力主业相关的电厂新建、煤炭运输等项目。借助本次公开增发,申能股份将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实现公司产业的高科技化、多领域化、产业链延伸与跨区域发展,巩固在上海地区电力供应的优势,同时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本次增发除锦天城承担本次发行人律师外,上市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会计师和审计机构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高级合伙人易芳、朱林海和律师李德庭为本次增发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为昆明市交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融资人民币15亿元

2010-10-26


由锦天城律师代表的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交投”)近日完成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项目。人民币15亿元融资款已于日前全部到账。


昆交投系昆明市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逾人民币200亿元,主要从事昆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业务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及市政道路的建设与管理,土地的一级整理与开发,昆明新机场的投资与建设,以及大型铁路物流园区的规划与经营等。随着昆明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昆交投所承担的许多项目亟需大量的建设资金,通过多渠道融资成为昆交投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


我所深圳分所以高级合伙人蒋毅刚为主的律师团队,针对昆交投的资产状况及项目特点,结合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不同资金渠道的要求,为昆交投系统策划了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方案。方案获昆明市政府正式批准后,深圳分所通过资金选择、结构设计、成本控制、担保安排、文本拟定及谈判协调等一系列工作,经过近六个月的努力,使得融资方案得以最终实现。上述融资方案的策划与实施,不仅给昆交投及昆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有益的支持,而且也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


锦天城律师担任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0-10-11


2010年9月21日,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与著名的体育用品商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蓝衍盛律师担任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将为该公司提供包括常年法律顾问、诉讼和仲裁、并购、涉外贸易等涉及诉讼和非诉讼的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欧盟玻璃纤维初裁锦天城再拿一个市场经济地位

2010-09-28


欧盟本月中旬公布了对华玻璃纤维的反倾销调查初裁,在全国被统一征收43%的税率反倾销的情况下,锦天城代理的一家常州公司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及8%的税率。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上实基建与航天机电合作光伏项目在香港签约

2010-09-21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与上海航天局于2010年7月19日签署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书》”),双方拟采用资本合作方式,首先通过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合作的形式来具体实施战略合作。为落实《框架协议书》的内容,双方经过近两个月的洽谈,对2010年和2011年在境外若干个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合作上达成了共识。


2010年9月17日,上实基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基建”)、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机电”)就太阳能光伏项目一期合作在香港南洋酒店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签署了意大利西西里岛总装机容量约4.56MWp电站的《项目预售协议》,意大利撒丁岛总装机容量11.8MWp电站的《购买意向书》和双方关于2011年合作的《合作框架协议》,上实控股副行政总裁周军先生和航天机电董事长姜文正先生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上述法律文件。上实集团董事长滕一龙先生和总裁蔡育天先生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律师应邀参加了签约仪式。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带领的服务团队受上实控股的委托为本项目与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合作双方的重要会议和谈判以及起草了合作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件。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顺利过会

2010-09-07


锦天城经办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于2010年9月3日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国林产化学工业龙头企业之一,是我国最大的松节油深加工企业。在细分产品方面,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合成樟脑及其中间产品的供应商。其本次申请公开发行1,700万股新股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我所合伙人李和金和律师李云龙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协助浙江亚特控股母公司在韩国上市

2010-08-31


由锦天城代表的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母公司-香港威博特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在韩国KOSDAQ市场正式挂牌,成为南湖区首家实现上市的企业。香港威博特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900130,发行价为1400韩元,首次公开募集139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588万股。首次公开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约为1.2亿元。本次浙江亚特控股母公司在韩国成功上市,使得“南湖板块”实现零的突破。


香港威博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2日,主要生产锯类及电动园林工具,其中锯类产品、割草机类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均居第一。目前全资控股两大制造基地-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和宁波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属于国家级高新企业,2009年销售额达人民币4.06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939万元,是香港威博特的主要利润来源,也是威博特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香港威博特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启动韩国上市进程,2010年5月13日通过韩国KOSDAQ市场上市审查,并于7月23日正式挂牌,是浙江省第一家、中国第13家在韩国上市的企业。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田志伟作为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为项目上市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获准发行

2010-08-30


由锦天城经办的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于2010年8月25日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额度为人民币70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为2年。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期中期票据发行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5年。


本项目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在债券市场进行的直接融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为偿还银行贷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和律师江志君、孙亦涛等律师团队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为世博场馆及相关资产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2010-08-03


2010上海世博会已经开始了三个月,在吸引国内外大批参观者前往的同时,关于世博会之后的各国家场馆及相关资产如何处置,也已经进入到实质阶段,曾负责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表演器具-缶的网上竞拍的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上海天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积极组织世博会的场馆及相关资产的网上竞拍。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孙海峰受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上海天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指定为世博场馆及相关资产转让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资产转让方起草法律文件、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目前正在接洽的转让项目包括巴黎大区案例馆和法国馆的转让。


锦天城律师协助一家教育连锁机构完成B轮优先股融资交易

2010-07-20


锦天城为一家从事中小学课外辅导的教育连锁机构完成B轮优先股融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轮优先股融资共募集美元15,000,000元,已于2010年7月19日正式完成。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法律顾问。


本项目主办律师为我所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律师人毛卫飞及李蕾,自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期间全程参与了该轮优先股融资交易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文件起草、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代理美国券商完成公募

2010-07-14


由锦天城代理的美国华尔街券商Brean Murray, Carret & Co. LLC.于2010年6月22日成功完成中国旅程天下控股集团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公募,募集资金为美元2,000万元,该公司在纽交所的交易代码为:NYSE.UTA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和律师许星杰担任了券商的中国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再为中国玻纤企业争取到零税

2010-06-12


2010年6月2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做出反倾销初裁,锦天城北京分所代理的常州市新长海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零税率。


印度调查当局于2010年1月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印度市场是中国玻纤行业一个新兴的重要海外市场,我国玻纤企业对印度出口金额高达9209万美元。立案之后,有包括常州新长海在内的十五家中国企业应诉,其他中国企业税率在23.93~40.86%之间。


锦天城律师代理中国商务部和应诉企业在美国“双反”调查中获得低税

2010-06-12


2010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丝网托盘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简称“双反”)的终裁结果。锦天城北京分所作为中国政府律师和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大连宜丰、益丰的企业反倾销和反补贴代理律师,取得了反补贴1.52~3.55%,反倾销14.24~17.75%的理想税率。这一低税结果对于应诉企业而言尚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美国市场的份额将得以维持;更为重要的是,在随后的一年里,这一低税率将成为应诉企业的一项显著的竞争优势。因为相对而言,所有其他不应诉企业反补贴税高达437.11%,反倾销税高达143%。


本次双反调查由美国国内产业AWP INDUSTRIES,INC.,ITC MANUFACTURING,INC., J&L WIRE CLOTH,INC.,和NASHVILLE WIRE PRODUCTS MFG.CO.,INC.于2009年6月5日联合提起,预计将在2010年7月25日颁布征税令。本次调查涉及近三亿美元的出口市场。


本次反补贴调查的指控项目涉及到中国多个省市多个各级政府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多个中央政府部门。美国商务部就某些项目,特别是对强制应诉企业的钢材供应商是否为国有企业的问题,先后多次提出了非常详细的大量的资料要求。美国商务部除反补贴原始问卷外,先后向中国政府发放了11次补充问卷。


作为中国政府律师,锦天城北京分所在中国商务部的领导下,在各地工商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共同努力,收集了大量详尽的资料,并克服了重重困难,就美国商务部所指控的所有项目提供了完整而有力的资料和证明,保证了终裁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有力的维护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出口利益。


锦天城律师圆满完成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项目

2010-06-11


由锦天城代理的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星河数码”)收购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股份的项目与近日完成。


浙江五芳斋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粽子生产销售商,其股东人数达到541人。在本次收购项目中,星河数码在本所律师的协助下向浙江五芳斋股东发出了收购要约,最终顺利完成了对359名股东所持股份的收购工作。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律师肖文斌、胡愔子、洪志勇等为收购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起草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协调落实收购要约。


锦天城律师承办的山东莱阳江波制药有限公司登陆美国NASDAQ

2010-06-09


由锦天城担任中国法律顾问的山东莱阳江波制药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8日成功在美国NASDAQ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该公司于2007年在美国OTCBB柜台交易市场挂牌,经过数轮融资后,成功转板登陆NASDAQ,其股价在挂牌当天升为每股美元8.40元,总市值为美元110,000,000元。该公司在NASDAQ的股票代码为Nasdaq.JGBO。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为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主办的双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2010-05-27


由锦天城代理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于2010年5月24日发布获发审委2010年第29次工作会议通过公告,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双林股份主要从事模具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模具、汽车座椅系统、内外饰系统、发动机系统、空调系统零部件。双林股份国内市场上在天津、武汉、荆州、重庆等汽车工业生产重地皆设立分子公司,国际市场上在加拿大、墨西哥、美国、欧盟等地设立相应营销网点。公司经营业务处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和模具制造行业,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发展行业之一。


我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和律师张伟为该上市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代理的反倾销案再获两个零税率

2010-05-17


锦天城近年来已在美国、南非、巴基斯坦三个国际市场为其所代理的聚酯短纤客户赢得了零税率。近日,在印尼对中国聚酯短纤反倾销案中,锦天城北京分所代理的张家港成兴化纤(“成兴”)和江阴海伦化纤(“海伦”)两家企业再次获得零税率。


2009年3月12日,印尼国内聚酯短纤产业于向印尼反倾销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印度,中国和台湾的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调查。2010年2月22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作出了初裁披露,我所代理的两家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2.81%(张家港成兴)和4.84%(江阴海伦)。一般来说,如此低的初裁税率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已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了,但对于在这个行业有着丰富经验和骄人业绩的锦天城北京分所的代理律师眼中,获得一个更低的跟完美的税率是大有可为的。初裁后,凭借着对聚酯短纤行业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应对经验,针对裁决中每个企业的不同问题,本所提交了三次抗辩意见,终于使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在终裁结果中,承认了我们的抗辩,给与了两家企业比较公正的裁决,终裁两家企业均获得了零税率。


锦天城律师为“东方渔人码头”一期项目人民币14.85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0-05-13


以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为牵头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为参贷行的银团,为“东方渔人码头”一期项目提供14.85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与该银团贷款有关的融资文件于2010年1月28日正式签约。

“东方渔人码头”项目是市政府浦江开发项目之一,同时也是杨浦区滨江岸线的第一个重大工程项目。该项目建在老上海人熟悉的“渔市场”,由上海水产总公司、上海弘实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国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开发,旨在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的标志性城市滨水区和历史文化区。


由我所合伙人缪剑文、孙亦涛和毛卫飞组成的工作小组,自2009年7月自2010年5月期间全程参与了该银团贷款项目的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结构设计、法律文件起草和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锦天城律师再为中国企业夺得欧盟市场经济地位

2010-05-12


2010年5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官方公告,公布对华葡萄糖酸钠反倾销调查初裁裁决,锦天城代理的山东凯翔生物有限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税率仅为5.6%,除另一家应诉企业税率为27.3%外,其它所有中国企业将被征收高达53.4%的全国统一税。


葡萄糖酸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材料,主要作为酸碱平衡剂、水质稳定剂、表面清洗剂、水泥掺合剂等方面,用途十分广泛。中国是该原材料的主要生产国之一。2009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葡萄糖酸钠产业的申诉,对中国葡萄糖酸钠企业提起反倾销调查。这对当时尚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苦不堪言的中国生产商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为此案的结果事关系到整个中国葡萄糖酸钠产业将来五年是否还能在欧盟市场立足和发展,关系到数百个中国工人的饭碗。另一方面,又逢中欧经贸关系进入“严寒”,多起案件被欧盟全面拒绝市场经济地位。锦天城北京分所的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不负所托,再次为客户取得了这场国际贸易救济调查的初步胜利。


欧盟反倾销初裁公告之后,从其他中国企业进口该产品的进口商须要额外交纳53.4%的反倾销临时保证金,将不得不退出欧盟市场。


锦天城律师代理杭州九州大药房登陆美国纳指达克市场

2010-05-11


由锦天城作为中国法律顾问的杭州九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美国时间2010年4月29日成功完成公募,并从美国OTCBB交易市场转版至美国纳指达克证券市场,该公司的股票代码为Nasdaq:CJJDD。


此案成功地说明了中国民营企业经过证券市场的有效操作,可以从OTCBB市场入手,并最终完成融资并登陆美国纳指达克证券市场。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和合伙人李松为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古越龙山定向增发获得批准

2010-05-10


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主办的古越龙山定向增发的申请,于2009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古越龙山定向增发申请已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根据古越龙山的公告,此次定向增发面向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含67,000万元)。发行价人民币7.80元/股。其中,向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40.55%(即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古越龙山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95%股权并在收购后进行增资,以及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和拓展营销网络。


锦天城律师主办的南都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2010-04-27


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张伟主办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2010年2月5日发审委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南都电源的首发申请获发审委2010年第6次工作会议通过。2010年3月26日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4月21日南都电源在创业板上市。


南都电源专业从事通信电源、绿色环保储能应用产品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并为后备电源、动力电源及特殊电源领域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主导产品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拥有18个系列190个品种的阀控密封蓄电池产品,9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的锂电池产品,是行业内产品系列最齐全的企业之一。


南都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5,648,694.40元。


锦天城律师主办的杭州九星企业公司项目成功完成反向并购并登陆美国OTCBB市场

2010-04-01


由锦天城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陈晚云等主办的杭州九星企业公司项目,于美国时间2010年2月12日成功完成对China Executive Education Corp.的反向并购,登陆美国OTCBB市场。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创投和太钢创投联合投资项目成功签约

2010-03-31


2010年3月25日,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和山西太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江苏万林木业签约仪式在江苏靖江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总裁助理张万林,靖江市领导刘建国、陈明冠、钱进华、孔德峰、丁少华、万林木业董事长黄保忠及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律师、胡起达律师、杨斐斐律师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荣获央视2009年中国经济十大年度人物的深创投靳海涛董事长、靖江市委书记刘建国、万林木业董事长黄保忠分别代表投资方、当地政府及公司作了讲话。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是一家具有雄厚资本实力的国内知名创业投资机构,10年来共投资了260多个项目,有52家企业在全球16个市场上市,今年有5家企业挂牌上市。本次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和太钢创投合计向万林木业投资1.5亿元人民币,这标志着万林木业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到新的更高台阶,这不仅充实了万林木业的资本实力,而且将使万林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万林木业今后成功上市打下坚实基础。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及律师胡起达、杨斐斐等组成的服务团队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整个项目,负责投资协议的起草和修改,本所服务律师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好评。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南都电源IPO项目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0-03-02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张伟等主办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0年2月5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南都电源公司创建于1994年,注册地在杭州,经营高性能全密封蓄电池、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太阳能电池及其他高性能环保电池;通信网络电源系统;高性能电极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南都电源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86亿股,本次拟公开发行6200万股普通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48亿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锦天城律师代理中国公司成功登陆美国纳指达克市场

2010-02-26


由锦天城作为中国法律顾问的L & L Energy Inc.于美国时间2010年2月14日成功从美国OTCBB交易市场转版登陆美国纳指达克证券市场。该公司的股票代码为NASDAQ。LLEN。


该公司在云南省从事煤矿采掘业,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截至2010年2月25日的收盘价,公司的股价为美元7.85元,总市值为美元二亿元。此项目成功地说明了中国民营企业经过证券市场的有效操作,可以从OTCBB市场入手,并最终登陆美国纳指达克证券市场。


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和律师许星杰为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理中国公司成功收购美国纳指达克上市公司

2010-02-26


由锦天城作为中国法律顾问的江苏雷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美国时间2009年9月22日成功完成收购美国纳指达克上市公司,Zoom Technologies, Inc.。


Zoom Technologies, Inc.是一家于2003年上市美国公司。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2008年12月时一度跌到美股一美元以下,面临被纳指达克摘牌的危险。


江苏雷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控股公司于2009年3月间开始进行收购Zoom Technologies, Inc.公司的工作,经过近六个月的法律程序,最终成功完成收购该美国上市公司。在此期间,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从2008年12月间的每股一美元以下涨至2009年9月22日收盘时的每股10。14美元。


此收购案的成功说明了中国民营企业,经过证券市场的有效操作,可以用较小的代价直接收购美国上市公司,同时建立在美国纳指达克的融资平台。该公司的NASDAQ的股票代码为NASDAQ:ZOOM。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和合伙人李松为为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顺利过会

2010-02-09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和律师江志君和张知学等共同经办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于2010年2月5日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人造金刚石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是超硬材料行业栋梁企业和国家级河南超硬材料产业基地的骨干企业。其本次申请公开发行3,800万股新股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亿克拉高品级人造金刚石项目、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短期融资券项目成功发行

2010-02-02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和律师黄道雄和张知学等经办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项目于2010年1月29日成功发行。


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20亿元,将有利于申能股份进一步拓宽短期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优化融资结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锦天城律师主办的交通银行收购保险公司项目顺利完成

2010-02-01


2010年1月28日,由交通银行控股的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了揭牌仪式。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揭牌标志着首家由商业银行试点入股的保险公司正式成立。


交通银行控股交银康联,是中国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首家试点,是中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本项目的顺利完成是继交通银行收购湖北信托公司之后,我国金融综合经营试点中的又一里程碑式事件。


本所李宪明团队于2007年接受交通银行的委托,为交通银行收购原中保康联保险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本项目的顺利完成,本所组建了以高级合伙人李宪惠为首的,由多名在金融机构并购、外商投资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构成的律师团。在历时两年多的收购过程中,锦天城律师全程参与了项目谈判、尽职调查、收购协议的制作与修改、申报材料的准备等法律工作。本所全程参与交通银行的上述两次并购项目,体现了本所对金融创新的长期关注以及在金融机构并购法律服务中的专业水平,同时也对律师在金融创新中的职能定位具有借鉴意义。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项目

2010-01-31


由我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武红卫和黄道雄等共同经办的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度中期票据项目于2010年1月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额度为人民币70亿元、期限为5年的中期票据。


本项目系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在债券市场进行的直接融资。


日前,首期中期票据人民币30亿元已成功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ARJ21新支线飞机批产技改费、批产配套流动资金等。


锦天城律师主办的爱仕达电器IPO项目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0-01-27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李波等主办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于2010年1月22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在深交所发行6000万A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4亿股。该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炊具研制、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炊具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属于五金制品行业中的炊具制造行业,主要产品有炒锅、煎锅、压力锅、汤奶锅、配件等炊具产品及部分厨房小家电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5.37亿元,主要将投向炊具项目、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和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锦天城律师协助仙琚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月12日上市

2010-01-21


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张小燕等主办的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仙琚制药发行价为人民币8.2元/股,对应市盈率45.56倍。股票名称:仙琚制药;股票代码:00233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8,540万股,本次上市流通股本:6,832万股。


公司主营甾体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制、生产与销售。


锦天城律师经办上实控股收购中新地产45%股权项目公告

2010-01-21


2010年1月19日,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实控股”,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363)和中新地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地产”,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563)联合发布公告,上实控股以现金向中新地产大股东有条件收购5亿股旧股,同时认购约6.84亿股新股,旧股收购价与新股认购价均为每股2.32港元,总代价约27.46亿港元。交易完成后,上实控股将拥有中新地产扩大股本后约45%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中新地产目前在中国北京、天津、西安、重庆、成都、长沙、沈阳、上海、深圳等11个城市拥有14个房地产项目,大部分为中、高档住宅物业,于2009年10月31日,中新地产土地储备约1270万平方米。上实控股是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港上市的旗舰企业,房地产是其主要业务板块之一,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实控股旗下的土地储备将从目前约420万平方米增至约1580万平方米,即增加2.7倍,房地产板块的行业地位大为增强,根据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储备信息测算,上实控股将跻身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前20名。


上实控股收购中新地产项目自2008年6月启动,本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及由10多位律师组成的服务团队受上实控股委聘担任中国法律顾问,根据中新地产境内公司多达50家,地域分布广,项目体量大的情况,于2008年至2009年间先后三次对中新地产在中国境内公司和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物业权属法律意见书,期间还与上实控股聘请的瑞银集团香港分行、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戴德梁行、普华永道、JSM孖士打律师行等专业机构协同合作。锦天城律师的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获得上实控股、中新地产及各专业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充分展现了锦天城在大型并购项目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