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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剑文律师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在上海办公室工作。

缪剑文律师于1999年7月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从事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投资性控股公司和中外合作开采自然资源项目进行的外汇审批和监管,后于2001年6月加入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执业领域为银行与金融、公司与并购、诉讼与仲裁及一般公司商事法律服务。

在银行与金融领域,缪律师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投资和股权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也为相关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和金融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他曾协助客户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合资财务公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等,并为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股权并购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他也曾为多家中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华开展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以及跨境金融交易提供服务,包括项目融资、银团贷款、房地产融资、并购融资、融资租赁、保理、衍生金融交易、结构性产品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并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日常业务中的金融监管合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他还曾为众多非金融类中外资企业接受金融服务或参与融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他所参与的融资交易涉及能源(包括核电、火力发电、天然气、太阳能等)、交通和基础设施 、房地产/酒店、化工/电子/汽车等制造业、环保、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租赁等不同行业。

在非金融企业的投资与并购(包括跨境投资)领域,他曾代表境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境外投资者,为多宗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境内企业的投资或股权融资交易和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交易提供中国法律服务,包括公司合资、增资入股、股权转让、资产买卖、公司分立等交易类型,涉及商业零售、新能源、汽车及汽配、航空电器、半导体、商业房地产、电子安防、光学仪器、航运物流等不同行业。

缪律师还为多家中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审阅一般商业合同和金融业务合同、协助处理劳动纠纷、提供反商业贿赂法律咨询和进行相关内部合规调查等法律服务,并协助客户解决金融争议和国际商事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缪律师擅长外汇管制、跨境人民币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方面的金融合规法律业务,并持续跟踪与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临港新片区)建设相关的金融改革开放政策和监管措施。在律师执业期间,缪律师曾应邀就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的修改和完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法律意见,亦曾参与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相关示范文本的制订。

缪律师还代表锦天城积极参加上海市金融学会跨境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有关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专业活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课题学术研究。

教育背景

  • 1992-09至1996-07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 1996-09至1999-07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 2007-06至2008-06    被遴选参加英国政府主办的“司法大臣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期间曾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习英国法律基础知识,并在高伟绅国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 LLP)的伦敦和香港办公室以及伦敦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的知名大律师行(3 Verulam Building Chambers)接受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以及金融争议解决方面的法律实务培训。
  • 2017-10至2017-11    被选拔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际法学会(International Law Institute)举办的 “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跨国投资与国际贸易法律”培训。

工作经历

  • 1999-07至2001-06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 2001-06至2003-02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Coudert Brothers LLP)的北京和上海办事处    中国法律顾问
  • 2003-02至2004-05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助理
  • 2004-05至2015-08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 2015-09至2016-07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2016-08至今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荣誉

  • 2023/24年度 IFLR1000 亚太地区榜单:银行与金融 知名律师
  • 2022 IFLR1000 亚太区榜单:银行与金融 知名律师
  • 2021 IFLR1000 亚太区榜单:银行与金融
  • 《The Legal 500》 2021:银行与金融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 2020 年度“Acritas Stars”
  • LEGALBAND2021年顶级律师排行榜:银行与金融
  • LEGALBAND2020年顶级律师排行榜:银行与金融
  • LEGALBAND2019年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银行与金融
  • 入选《商法》“法律精英:2018年中国业务优秀律师”榜单
  • LEGALBAND2017年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银行与金融
  • 《法律500(亚太区)》(Legal 500 Asia Pacific(2015年版))中国杰出律师榜单:银行与金融
  • 《法律500(亚太区)》(Legal 500 Asia Pacific(2014年版))中国杰出律师榜单:银行与金融
  • 《中国法律与实践》(China Law & Practice)(2014)中国杰出律师榜单:兼并和收购、银行与金融

代表业绩

  • 为法国安盛集团(AXA)子公司安盛人寿(AXA Life)向美国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和新加坡新政泰达公司(Tetrad)转让其在中国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外资股交易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 为知名台湾金控集团在大陆投资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增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他人合资设立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 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比利时富通银行(Fortis)并合资成立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 为韩国韩亚银行收购青岛国际银行外方股权并与中方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合资经营的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欧洲银行总部向中国金融机构销售固定收益产品、衍生产品及结构性产品所涉中国法律问题提供专项综合法律咨询;
  • 为中国某民营企业收购一知名国有企业(世界最大的化工物流企业之一)100%的股权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 为谱润投资(Principle Capital)全资收购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以色列光学检测设备公司Camtek Ltd.在印刷电路板(PCB)领域的事业部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外资房地产公司数亿元人民币的境内房地产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日本电产株式会社认购国内某EPS生产商的新增注册资本提供法律服务;
  • 为曾居世界领先地位的太阳能光伏企业无锡尚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内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国有航空工业企业与某世界五百强公司就向中国大型商用飞机项目(“C919项目”)提供零部件而拟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为全世界最大的半导体封装测试厂商(台湾日月光集团)收购飞利浦公司旗下在华某大型独资企业控股股权并设立合资经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第四大消费电子零售商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吸收美国百思买(Best Buy Inc.)集团1.8亿美元的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内资安防企业的唯一股东将其在该企业的控股股权出售给总部位于美国的某同行业跨国公司并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大型商业综合体上海世纪汇广场130亿元人民币境内和跨境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二期工程项目总额为300多亿元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大型境内商业银行向境外地产基金发放的16.5亿元人民币跨境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某知名外资五星级酒店向外资银行的融资及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新加坡银行及其中国子行涉及中国的地产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上市公司向美国进出口银行和花旗银行举借总额近1亿美元的买方信贷长期贷款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 为上海地产集团某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71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两家外资银行香港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向上海某外资五星级酒店发放11.7亿元港币贷款的外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九家中外资银行向某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提供等值9000万美元的长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某大型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逾40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国有商业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向某中外合资电子项目提供总额为646亿日元的境内外汇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国有商业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向某外资化工项目提供总额为1.8亿美元的境内外汇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融资租赁公司22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融资租赁公司38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国内著名房地产企业商品房开发项目13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某大型外资商业房地产项目逾17亿元人民币经营性物业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某大型旧城改造项目逾55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某大型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逾40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某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近14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某大型商业房地产项目15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等。

出版物

  • 缪剑文律师曾发表过多篇有关中国公司法、金融法以及国际法方面的学术论文,参编《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WTO与国际金融法律实务》(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以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等金融法著作,并曾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赵维田教授合著《WTO的司法机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著作,还曾在《中国法律与实务》(China Law & Practice)、财新网(caixin.com)等杂志上发表法律实务文章,曾在《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主办的“ALB企业法律顾问峰会”上就投资并购和外汇监管等法律问题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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