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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福建首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金龙ABS项目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2018-12-297122
[摘要]2018年12月27日,华泰-金龙汽车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为“本项目”)成功发行。

2018年12月27日,华泰-金龙汽车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为“本项目”)成功发行。本项目由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由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合同对购车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车款所对应的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质保金及请求支付质保金的权利除外)。本项目通过设置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流动性支持承诺、超额覆盖、不合格基础资产的回购、加速清偿机制等实现信用增级。本项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445亿元,且分为优先级及劣后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AA+,劣后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评级。


本项目不仅有利于原始权益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经营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债务结构,也为原始权益人盘活购车类应收账款、提高运营效率、拓展融资渠道提供了新的思路。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富志律师、王清华律师,专职律师王明磊、许玥、魏银素、吴莉莉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交易结构设计、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全套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