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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2020-09-013490
[摘要]8月25日,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本项目由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及信托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发行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法律顾问。

8月25日,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本项目由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及信托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发行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法律顾问。


本项目发行规模10亿元,产品期限9年,基础资产为发起机构信托予受托人的供水收费收益权及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及其关联权益,发起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差额支付承诺以实现外部信用增级,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获得新世纪评级评定的AAA信用等级。本项目是南通地区首单水务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发行利率创同类型产品市场新低,有利于发起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创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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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律师奚乐乐、高级合伙人律师彭春桃、资深律师张昕炜、律师钟敏、律师刘聪及实习律师傅译莹组成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件撰写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王悻莹律师对本项目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