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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广船国际非公开发行H股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4-02-113172
[摘要]2014年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600685,H股代码:00317,以下简称“广船国际”)非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核准批文。

2014年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600685,H股代码:00317,以下简称“广船国际”)非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核准批文。广船国际本次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属香港子公司非公开发行38,745.3797万股H股,募集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22.4亿元,发行完成后H股新股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广船国际以造船为核心业务,可设计建造符合世界各主要船级社规范的3-6万吨级灵便型液货船,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灵便型液货船制造商。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国资监管、外资监管、证券监管多个方面实现了重大无先例的突破,项目实施完成后,广船国际将具备制造特大型船舶的条件。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带领钱正英律师、李攀峰律师、郁振华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广船国际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