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锦天城概况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全球网络 新闻资讯 出版刊物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JP
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首发上市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首发上市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7-08-163194
[摘要]2017年8月15日,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23次会议审核通过。

2017年8月15日,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23次会议审核通过。


大博医疗主要从事医用高值耗材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骨科创伤类植入耗材、脊柱类植入耗材及神经外科类植入耗材。公司是国内骨科植入类医用耗材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据统计,2015年公司骨科创伤类植入耗材的市场份额在国产品牌中排名第一,骨科脊柱类植入耗材的市场份额在国产品牌中排名第三。大博医疗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关节假体投产、研发中心建设、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李攀峰,律师陈凌组成的项目团队接受大博医疗的委托,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