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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8-11-022902
[摘要]2018年10月31日,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本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由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及发起机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8年10月31日,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本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由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及发起机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资产为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信托而根据《信托合同》信托予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每一笔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本项目通过设置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来实现内部信用增级,由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托财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本项目的产品总规模为6.04亿元,其中优先A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量为4.8亿元,已获得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的AAA级评级;优先B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量为0.58亿元,已获得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的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量模为0.66亿元,由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该产品拓展了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使公司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可以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多单资产证券化产品,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渠道的灵活性与多样性已受到投资人及行业各方的广泛认可。


锦天城合伙人律师刘洪光、律师谢燕、唐雷及律师助理吴娇敏、余晨雪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主定义表、信托合同、服务合同、资金保管合同、差额支付承诺函、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