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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专项法律顾问的世纪星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

 2016-01-113340
[摘要]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5,证券简称:世纪星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相关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锦天城律师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5,证券简称:世纪星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相关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锦天城律师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世纪星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博世华19名股东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4,883.20万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238.19元。博世华是国内综合的污染防治系统解决方案和工程承包服务提供商,其依托先进的环保技术,为业主提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修复、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项目的系统解决方案、环保设备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和技术支持等服务。博世华各类资质齐全,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博世华的业务定位与世纪星源一直以来储备发展的低碳技术集成和环境处理工程业务属于同一行业大类,符合世纪星源未来的战略规划。


本所合伙人律师杨文明带领的律师团队,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