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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承办家事业务应注意的几个细节

作者:郭璇玲 2021-12-31
[摘要]近年随着私人财产积累明显增加、理财方式多种多样、财产类型日渐繁多,离婚和继承案件争议越来越大,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数量也明显增加。家事业务做专、做精,不仅在于准确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制定全面的服务方案,还应注意细节的把控。

近年随着私人财产积累明显增加、理财方式多种多样、财产类型日渐繁多,离婚和继承案件争议越来越大,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数量也明显增加。家事业务做专、做精,不仅在于准确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制定全面的服务方案,还应注意细节的把控。


一、离婚协议条款设计应注意的细节


1.慎用兜底条款


当事人往往容易忽略家事协议的严谨性。当离婚协议约定不清晰、不严谨、不完整时,就很容易出现争议。尤其是遇上离婚后财产快速增值等情形的,更是分分钟引发诉讼,审理起来难度也不小。


目前网络上、民政局都有很多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随手可得,在当事人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加之认为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不存在争议,直接套用“男方名下财产归男方,女方名下财产归女方”这类简单粗暴的兜底性条款,很容易埋下隐患。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无一不是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离婚时双方是否知悉该财产、该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而兜底条款对于证明对方“知情且已分割清楚”所负的举证义务,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也有采用表述相对严谨的条款如“男、女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及对以下所列财产的分配之外,双方均放弃对对方名下其他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财产要求分配或补偿的权利,并承诺在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到对方支付的相应财产或经济补偿款项后,不再就该财产主张任何权利。”该条款比前述条款相对细致一些,但仍然无法证明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知情”。


对于拥有较多私人财产的当事人,如果既分割清楚,又想要保护隐私,不愿意暴露过多的财产信息,笔者建议除了签署《离婚协议》之外,离婚双方还可以通过另外签订《财产清单》的方式对价值较大的财产进行书面确认。这样既可以确保在离婚时双方都明确已知悉各自名下财产情况,避免日后纠纷,又可以有效保护家庭隐私。


2.考虑日后的可执行性


无论是财产协议、诉讼请求、还是调解条款的设计,一定要考虑日后的可执行性。‌‌不少夫妻会在离婚时的谈判、调解过程中,设想各种各样的可能,甚至将孩子未来十年、二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相关事宜都进行设计和安排。这些想法最终落实到条款设计时,建议交由律师把控。如对方一旦违约,该条款起诉到法院后应能得到支持并具有可执行性。如果不能,则该条款就没有意义。


二、代理家事诉讼应注意的细节


1.诉讼请求要完整


‌‌无论是离婚案件还是继承案件,很多当事人因并不掌握全部财产情况,或者是为了节约诉讼成本,起诉时在诉讼请求中只列明部分财产,且财产的价值也是暂定的,待通过法庭调查和审理弄清财产情况,在双方确认或评估确定财产价值后,再明确或增加诉讼请求。


‌‌以此种方案提起诉讼的,代理人需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全面、完整地列明‌‌诉讼请求,避免遗漏。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亦明显体现了法官的审判中立原则及代理人的尽职代理职责,需要特别留意。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修改前,法官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如遇到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证据规定(2019修正)》修改后,取消了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如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该规定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法院“突袭裁判”,同时增加了代理人的职责,加大了代理人的风险。


2.诉讼请求要具体


诉讼请求要具体是指明确起诉所要解决的问题,即对追求的民事权益、要求对方承担的责任形式及内容予以明确化和细化。


以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请求为例,很多当事人都会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费用支付的截止时间,通常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但抚养费的起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经常会被忽略。这些当事人认为抚养费的起付时间就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时间,但从起诉到离婚判决生效的期间,存在多种可能。例如,提起离婚诉讼前对方已经不再支付抚养费,或者在接到离婚诉讼材料后开始停止支付、拖延支付抚养费、甚至减少支付抚养费。如离婚诉讼过程持续较长时间,而诉讼请求中又未明确抚养费支付的起始时间,就会出现诉讼期间的抚养费无法得到支持的情况,导致该期间的抚养费不得不再以抚养费纠纷为由另案起诉。


因此,为避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诉讼请求中应明确抚养费支付的起止时间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可供参考的表述为“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子/女XXX由原告抚养,由被告自XX年XX月XX日起每月X日前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元,直至婚生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日止。”


3.诉讼请求计算要清晰


家事案件无论是离婚、继承还是分家析产纠纷,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查账算账”。只有全面、完整、清晰地梳理财产清单,才能有理有据地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准确计算各方可分割、可继承的财产份额,确定各方依法可获得支持的财产分配方案。通过表格将计算基数、计算标准、起止时间等计算要素和计算公式予以清晰、明确,才能方便法官和对方进行核实与确认,有助于减少分歧,推动案件更高效解决。


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把“账”算清楚并提供给对方当事人都有助于让双方快速认识到彼此诉求的差异所在,有助于促进协商乃至达成调解,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4.诉讼请求要独立


家事案件中涉及多项诉讼请求时,部分当事人会将多项具有不同请求权基础的诉讼请求列于一项中,例如在一项诉讼请求中既要求支付现金存款补偿又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合计人民币若干元。虽然现金的金额可以合并,但是两个款项的性质完全不同,合并请求缺乏内在逻辑。再如,部分当事人会在一项诉讼请求中既主张取得A公司股权,同时又要求分割B公司股权的对应价值。在法官询问另一方是否同意对方某项请求时,另一方只同意该项的部分而无法同意全部诉求,给沟通和计算造成不必要的复杂化。因此,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区分的诉讼请求,建议都分项列举。


三、注重庭前准备工作,以和为贵


1.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完整的诉讼方案一定包含了起诉前的‌‌诉讼方案、诉讼过程中的方案以及结案后执行阶段的方案。笔者的经验是,将前期的证据搜集、财产梳理、法律分析和诉讼方案的设计作为工作的重点。前期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后续工作自然水到渠成。


2.把握好协商谈判的时机


家事处理以和为贵,笔者一直认为友好协商、调解结案是解决家事纠纷的最好方式。在处理家事案件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都不要放弃协商和解,尤其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第一个关键点是诉前联调阶段,如能在正式立案受理之前解决纠纷,不仅能让当事人避免留下诉讼案件记录,还能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另外一个协商谈判关键的时间点是开庭后判决前,此时案件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各方对于判决结果有了相对清晰的预判,当事人相对更容易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选择与妥协。


对于很多企业家、社会名人来讲,如果能够通过调解结案,其个人隐私包括财产信息、婚恋信息等具体案情都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密,避免被更多外人所知悉。而如果判决结案,则将面临裁判信息公开的风险。即便裁判文书隐去了当事人的姓名,但结合相关信息部分知名企业家还是很容易被公众辨认猜测,导致对企业家本人及其所经营的企业均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因此,办理家事案件时一定要精准把握谈判的时机,这样才能有效促进案件妥善解决。


3.诉状的技术性处理


因起诉状的部分内容会被摘取放入判决书中,所以并非将对方所有的恶行罪状罗列越详尽就对己方越有利,尤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更要慎重。弓引而不发时是谈判良机,‌‌核武器拥有的意义在于震慑而不在于使用,因为核武器一旦引爆了之后,结果一定是玉石俱焚、两败俱伤。家事纠纷中如果双方过早地“‌‌把脸撕破”,信任和亲情基础一旦尽数摧毁,后续就很难再有协商谈判的空间。因此,在草拟起诉状时,对事实与理由部分的陈述应斟酌确定,必要时作技术性处理,涉及个人重要隐私的内容不建议罗列在诉状中。凡事留有余地,时刻海阔天空。


律师代理家事业务,细节很重要。只有注重了细节,才能更好掌握案件主动权,才能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在代理过程中游刃有余,解决当事人内心的真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