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应用从“生成式”向“代理+自主执行式”的转化,智能体(AI Agent)也逐渐开始在科研、办公、生产、消费、金融、医疗等领域承担起流程自动化、业务执行、跨系统协同、数据查询处理、人机交互等复杂工作。
我国内幕交易规制采“法定知情人+非法获取人”双主体结构,非知情人(外部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系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认定;现行规则以三类人员的类型化界分为骨架,以“联络接触+交易明显异常+无正当理由”的推定为核心技术,刑事与行政双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