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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恒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15-10-152709
[摘要]2015年10月14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邦股份;股票代码:002237)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2015年10月14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邦股份;股票代码:002237)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恒邦股份于2008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恒邦股份主要从事黄金探、采、选、冶及化工生产等,主要生产黄金、白银、硫酸、电解铜、磷铵等,为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中国黄金销售收入十大企业,中国黄金经济效益十佳企业,中国黄金冶炼五大企业。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43,831,106.65元、11,842,671,700.96元、15,384,933,002.41元。


恒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定向增发不超过137,352,555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9,6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于12万吨阴极铜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杨依见和魏栋梁律师等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恒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