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成功代理麦吉丽商标侵权案二审改判:破局 “械字号” 侵权规避,树立化妆品行业 IP 维权标杆
2025-08-27131在 “械字号” 概念滥用乱象频发的当下,化妆品市场中 “借医疗器械之名行化妆品之实” 的违规操作愈演愈烈。部分企业恶意钻取医疗器械备案制度漏洞,将普通化妆品包装成 “医用冷敷贴”“医用修复凝胶” 等 “械字号” 产品,更借此规避商标侵权责任,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破坏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近日,锦天城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凭借对行业痛点的精准洞察、精湛的专业技能与坚韧的诉讼攻坚能力,在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实现二审逆袭,不仅为化妆品行业知名客户麦吉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麦吉丽公司”)守住核心商标权益,更为化妆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树立新标杆。
麦吉丽公司作为国内知名化妆品品牌,依法持有 “麦吉丽”“Mageline” 等核心商标,上述商标均核定使用于第 3 类化妆品商品上,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然而,部分市场主体却生产、销售标注 “麦吉丽医用冷敷贴” 的产品,且该产品曾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其行为涉嫌侵害麦吉丽公司核心商标权益。
本案一审阶段,原审法院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称《区分表》),认定 “医用冷敷贴” 属于第 10 类医疗器械,与麦吉丽公司商标核准使用的第 3 类面膜商品不构成类似商品;同时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麦吉丽公司针对本案被告注册的第 10 类 “麦吉丽 Mageline” 商标作出的生效裁定(该裁定认定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第 10 类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第 3 类化妆品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最终作出驳回麦吉丽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锦天城律师团队深入研判案件核心争议,发现本案本质是侵权方以 “械字号” 产品备案与《区分表》为 “法律盾牌”,试图规避商标侵权责任的典型情形。但案涉侵权产品包装未直接体现其与面膜产品的关联,且在先无效裁定中关于 “商品不类似” 的认定进一步增加了案件突破难度。为实现二审破局,锦天城律师团队紧紧抓住法律明确规定的 “《区分表》仅具参考作用” 及 “相关公众认知是商标侵权认定核心要素” 两大关键要点,从多维度构建严密论证体系:
1. 产品包装异常分析:梳理侵权产品包装标注信息与实际功能的矛盾点,揭示其 “械字号” 包装下的化妆品属性;
2. 产品形态比对:将侵权产品与麦吉丽公司面膜产品、普通医用冷敷贴的外观、质地、使用场景进行逐一比对,证明侵权产品本质符合化妆品特征;
3. 消费者认知调研:结合市场调研数据与消费评价,论证相关公众对 “麦吉丽医用冷敷贴” 的认知仍聚焦于化妆品范畴,易产生品牌混淆;
4. 产销渠道核查:调取侵权产品的销售平台、宣传途径、目标客群等信息,证明其与普通化妆品的产销链路高度重合,与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存在显著差异。
通过上述多维度论证,锦天城律师团队成功戳穿侵权方的 “械字号伪装”,二审法院充分采纳我方观点,最终推翻一审判决,支持麦吉丽公司的全部诉讼主张。
本案审理过程中还面临另一重阻力:涉案侵权产品的总经销商在诉讼前已办理注销登记,其股东企图通过 “注销企业” 的方式逃避侵权责任。对此,锦天城律师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围绕股东 “明知侵权仍恶意注销” 展开深入调查与论证:一方面,结合相关主体在先恶意囤积化妆品行业商标、麦吉丽公司曾就被告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等事实,证明股东在企业注销前已明确知晓侵权行为存在;另一方面,指出该企业清算报告未提及涉案侵权债务,属于故意隐瞒债务的恶意注销行为。二审法院采纳我方论证意见,最终判令该经销商股东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让恶意逃避责任的侵权者无处遁形。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麦吉丽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更在化妆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其一,明确 “械字号” 备案不能成为商标侵权的 “避风港”,打破行业内长期存在的 “借械字号规避侵权责任” 的套路;其二,为司法实践中 “如何正确看待《区分表》在商标侵权认定中的作用”“如何追究注销企业股东的侵权责任” 等疑难问题提供宝贵裁判经验,为化妆品行业创新主体筑牢知识产权维权法律防线。未来,锦天城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深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化妆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刘民选、合伙人陆世皎及团队成员为客户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