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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中恒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16-03-032035
[摘要]2016年3月2日,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中恒电气;证券代码:002364)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年3月2日,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中恒电气;证券代码:002364)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中恒电气创始于1996年并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二十年来,中恒电气秉承“至诚至精,中正恒久”的企业价值观,专注于电力信息化及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两大业务板块深耕细作,一是电力信息化板块,为电网企业、发电(含新能源)企业、工业企业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与运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二是电力电子产品制造板块,为客户提供通信电源系统、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电力操作电源系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产品及电源一体化解决方案。中恒电气两大业务板块通过有效互联,实现从软件和设备提供商向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升级,逐步将产业重点转向能源互联网,完成公司跨领域的产业整合。


中恒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的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中恒电气的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等项目。


本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合伙人梁瑾、资深律师苏丽丽、律师叶远迪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接受中恒电气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