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代表船企处理四起弃船纠纷,助力海南自贸港首个预登记新造船项目落地
2026-02-2577近日,锦天城代表扬州船舶建造企业成功处理四起弃船纠纷,助力海南自贸港首个预登记新造船项目落地,协同多方化解因船东弃船引发的系列诉讼案件十余起,涉访劳务人员四百一十九名,涉及仲裁、诉讼、信访登记标的金额约三亿元。
涉案四艘海轮系注册于海南自贸港的某航运公司向扬州船舶建造企业订造,船舶建造完工后因加价问题发生争议,船东根据合同约定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造船合同并返还1.5亿余元预付款及利息。弃船事件发生后,船舶工程场地出租方、供应商、劳务队及其他债权人纷纷起诉或集中信访,部分债权人向南京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扣押案涉四艘海轮,劳务队四百余名工人信访至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锦天城接受扬州船舶建造企业仲裁案件委托后,经过评估认为船东一旦弃船成功,四艘海轮将面临拍卖、变卖,附着其上的船东在建船舶抵押权1.5亿余元、贷款人的船舶抵押权利4000余万元以及船舶工程场地出租方主张的存有争议的租金项下商事留置权6000余万元将优先受偿,并在各优先权人之间就优先权有无、优先权顺位问题进行博弈,极易引发普通债权人及劳务队工人群访群诉的重大社会风险,最终导致船企被申请破产、普通债权无法受偿等风险。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平衡各方债权人利益,帮助船企客户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锦天城通盘考虑后确定了“稳扎稳打、积极推进、统筹解决、分步实施”的方案。一方面,争取在海事仲裁程序中与船东达成加价交船和解,以增强府院联动化解纠纷的信心;另一方面,若加价交船和解成功,力争在海事诉讼程序中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并解除船舶扣押,以解决船东付款接船的障碍;同时,根据仲裁和解方案,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协同各方化解群体性事件和船舶工程场地出租人对交船的影响。对于已完成试航的三艘海轮,尽快消缺并申请海事局VCA检查、完工四方确认、船检证书的申领;对于尚未试航的第四艘海轮,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下试航,以便实现四艘海轮的整体交付。
根据上述方案,锦天城代表船企客户及时将案件情况、重大风险、难点问题、处理方案向海事法院、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同时,积极推动海仲快速组庭、开庭,在仲裁庭的组织下,与船东经过多轮协商,用时一个多月达成加价交船的和解方案。取得仲裁裁决后,锦天城紧急协同海事法院、地方政府分别与诉讼案件当事人、涉访劳务队反复沟通,最终与各方达成和解、调解或形成会议纪要,一揽子实现交船和所有纠纷的全部化解。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何海军及其团队成员凭借在商事海事、船舶建造领域的丰富经验,为船企客户四起仲裁案件的处理、十数起诉讼案件的和解、调解以及劳务队的信访、谈判工作提供了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案是锦天城协同法院、政府、仲裁、律师多元解纷的一个典型案例,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和复杂性。首先,由弃船到加价交船,凝聚了船企、船东的商业理性和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促成了海南自贸港首个预登记新造船项目正式落地,在服务国家战略层面具有示范意义;其次,这是一起全国首例扣押状态下试航申请获批的案例,具有创新性,为四艘海轮的整体交付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南京海事法院不墨守陈规的担当精神,以及与海事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努力;第三,律师积极推动下的府院联动,使得一起陷入死局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所有案件和解、调解结案,挽救了一家船企,化解了一起重大社会风险。南京海事法院以《扣押下试航!南京海事法院破解亿元船舶建造纠纷僵局》为题进行专题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公众号全文转载。值得一提的是,十几起诉讼案件和四百余人的信访案件的一揽子处理,由锦天城提供公益服务,体现了新时期锦天城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