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规解读:经开区改革方案如何为企业发展蓄势赋能?
作者:邓茂然 2025-08-22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功能区域,以推进改革开放与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使命,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占据战略支点地位,亦是当前经济技术开发区体系中层级最高的存在。
2025年5月21日,商务部正式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为国家级经开区量身打造的顶层设计,《方案》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要素保障四个维度,释放出积极明确的政策导向,为这片承载着改革开放使命的实践高地注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一、国家级经开区的演进历程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极具标志性意义的制度创新,国家级经开区自设立以来便肩负着“破冰探路”的特殊使命。1984年,在对外开放初期的探索阶段,国务院批复设立首批14个国家级经开区,其选址多位于沿海重要港口城市。这些经开区的核心任务是打破计划经济时代审批流程冗长、管理机制僵化的桎梏——通过“小特区”式的政策突破,率先开展简政放权、放宽外资准入等改革举措,为全国范围内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出可复制的路径。

历经四十余年的迭代发展,这一承载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特殊区域,已实现从沿海零星试点到全域产业矩阵的跨越式发展:从最初以加工制造、出口创汇为核心,到如今覆盖全国31个省份、总数达229家的网络集群。不仅在地域分布上实现了东中西部协同发展,其产业范围也从单一工业制造拓展为融合高端制造、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等领域的综合性经济增长极,成为展示中国改革开放成就与经济活力的重要窗口。

二、国家级经开区的核心特点
国家级经开区不仅重塑了区域经济格局,更成为推动国有经济结构优化、激活区域协调发展动能的关键引擎,始终是中国对外开放与产业升级进程中重要的实践载体。作为我国对外开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政策赋能优势突出
作为国务院特批的高能级功能区,国家级经开区享有税收减免、土地供给倾斜、行政审批简化等政策组合拳。通过构建政策特区,既大幅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又培育出极具吸引力的投资生态,成为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的鲜活样本。
产业集群效应显著
锚定高端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领域,国家级经开区以龙头企业为链主,串联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闭环产业链,构建出专业化、集约化的产业生态。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其深耕纳米技术产业集群,2024年产值已突破3000亿元;武汉经开区则聚焦汽车全产业链布局,带动区域相关就业超50万人,实现了从企业集聚到生态共生的跨越。
国际开放能级领先
凭借外资准入放宽、跨境贸易便利化等制度突破,国家级经开区已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其通过建设国际合作园区、拓展离岸贸易等路径,不断织密对外开放的合作网络。据商务部统计,部分经开区外资企业产值占比已突破50%,成为双向开放的核心枢纽。
科创转化能力卓越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联动高校与科研机构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向产业端转化。从北京经开区的生物医药研发突破,到合肥经开区的人工智能场景落地,这些实践印证了国家级经开区在培育新质生产力、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过程中,已形成独特优势。
区域辐射作用强劲
扎根省会及核心城市,国家级经开区凭借产业梯度转移、跨区域资源共享机制,持续释放溢出效应,与周边区域深度联动、协同发展。例如重庆经开区,通过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力促进城乡要素顺畅流动与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发挥着关键支撑与联动协调作用。
三、《方案》的深度解读
2025年5月21日,《方案》正式公布施行。作为经国务院同意、由商务部印发的纲领性文件,《方案》并非对既有政策的简单延续,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作出的系统性制度设计。
《方案》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要素保障四大核心板块,构建起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行动框架,既精准回应了当前国家级经开区面临的结构性发展瓶颈,亦为市场主体在开放合作与合规经营的动态平衡中提供了权威性指引。

(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目标,为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明确了方向。《方案》围绕这一目标,从五个维度提出具体举措:一是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二是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三是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四是打造安全稳固的产业链供应链,五是有序推动产业承接合作和梯度转移。对企业而言,需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向:
知识产权布局与协同运用
《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并积极探索专利池等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新模式。
对科技型企业来说,提前规划专利布局至关重要:一方面,可借助园区内的概念验证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在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的同时,同步推进专利的申请与保护;另一方面,参与专利池合作时,要仔细核查专利的有效性与权属清晰度,防止因专利交叉许可存在瑕疵而引发侵权纠纷。
以生物医药领域为例,企业可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联合研发+共有专利”模式降低维权成本,但合作协议中必须明确专利的使用范围与收益分配规则。
制造业升级中的政策适配
针对传统产业改造与未来产业布局,《方案》明确鼓励通过数字智能技术、绿色技术为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同时支持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器。
企业在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时,有两个关键点需要留意:一是技术改造项目需符合生态环境部的绿色技术标准,避免因环保不达标而影响项目审批;二是布局未来产业时,要主动与园区的计量体系建设对接,确保产品符合超前设定的技术规范。
以新能源汽车企业为例,在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时,既要满足《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也要符合园区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为日后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奠定基础。
数字经济融合的合规边界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领域,《方案》支持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承接“东数西算”工程重点项目。企业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平台时,需严守数据安全与跨境规则:数据中心建设需符合《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标准,涉及跨境数据传输的,应按照《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完成安全评估;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企业则需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避免因数据泄露引发行政处罚。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唯有深化国际合作、强化资源联动,才能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持续注入动力。《方案》围绕这一路径,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助力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推动外贸多元创新发展、加强开放平台功能等维度部署具体举措,既为企业释放政策红利,也隐含着需要精准把握的合规要点:
外资项目落地的优先通道与税务合规
《方案》明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优先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同时,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
在实操层面,企业需注意两方面合规要求:其一,申请进入项目清单时,须提交完整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其中应重点阐明项目与国家产业规划的契合程度及战略匹配性;其二,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时,需妥善留存再投资资金的流向证明材料,确保资金实际用于本项目生产经营,严禁转投其他领域。
以外资芯片企业为例,其将利润再投资于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时,不仅要在税务申报中清晰列明资金使用计划,还需留存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生产线建设进度资料等全套凭证以备核查,确保政策享受与实际经营一致。
跨境贸易创新的风险防控要点
在推动外贸多元化创新进程中,《方案》明确支持通过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升级,并鼓励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企业在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时,需重点把握三方面合规要求:其一,商品准入环节,尤其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特殊品类,必须提前完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备案手续,确保符合进口国监管标准;其二,外汇结算方面,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业务的企业,应严格依照《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办理资金结算,保障资金流动的合规性;其三,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需强化平台内商品的侵权排查,避免因侵权问题引发海外诉讼风险。
此外,对于布局海外流通设施的企业,还需前瞻性掌握东道国的外商投资审查规则。例如,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仓储中心时,应全面排查项目是否涉及当地敏感行业或领域,提前规避投资审批障碍。
(三)深化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核心目标落地的机制支撑,通过优化体制机制破除发展障碍。《方案》围绕这一机制建设,从优化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能、打造营商环境高地等维度推进改革,企业需主动适应监管模式创新,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下的政企互动规范
《方案》提出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并探索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模式。
企业在对接政务服务时,需注意两方面操作规范:一是对涉及项目立项、行政审批的事项,应建立政策跟踪机制,定期查看园区发布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提前准备电子材料并留存备份,确保办理流程顺畅;二是对于“免申即享”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要保证自身经营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因系统自动匹配出现误差而导致违规。
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申即享”政策时,需提前整理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人员工资清单等材料,以备后续监管部门核查。
(四)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要素保障”则是支撑上述目标、路径与机制有效运转的底层基础,为整体发展提供资源支撑。《方案》围绕这一基础保障,从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四个方面,细化对产业发展的要素保障举措。企业在享受这些政策红利时,需同步守住合规底线,实现良性发展:
土地资源利用的合规红线
在土地资源保障方面,《方案》允许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研发设计用地合理转换,同时明确禁止以新型产业用地名义开发房地产项目。
企业在土地用途转换时,需严格遵循三步骤:一是核查拟转换土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二是向园区管理部门提交用途转换申请及产业发展规划,说明转换后的经营业态;三是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明确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指标。
例如,某制造企业将工业用地转换为研发设计用地时,需确保研发项目不涉及污染生产,且不得建设职工宿舍等变相房地产项目。
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衔接
《方案》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参与绿证绿电交易。
企业参与绿色能源交易时,需注意:一是分布式发电项目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符合豁免条件除外);二是购买绿证作为碳排放核算依据的,需确保绿证对应的发电量真实可追溯,避免因凭证无效影响碳足迹管理。
此外,开展减污降碳试点的企业,应建立碳排放台账,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核查,为后续参与碳市场交易积累数据基础。
跨境人才聘用的合规管理
针对外籍人才服务,《方案》支持国家级经开区规划布局国际化生活配套设施。
企业聘用外籍人才时,需完成三项合规动作:一是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确保“两证齐全”;二是核查外籍人才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是否经过公证认证;三是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社保缺失引发劳动争议。
对于参与“双元制”教育(即企业与高校协同开展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企业,还需与高校签订产教融合协议,明确人才培养标准与知识产权归属。
结语
《方案》的落地,不仅为发展注入政策赋能的强劲动能,更标志着国家级经开区从“政策特区”向“创新高地”的深度转型。其核心价值清晰可见:通过新质生产力培育破解产业升级瓶颈,通过开放型经济升级融入全球价值链,通过管理制度与要素保障改革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这些举措的落地,既为改革深化锚定了实践路径,也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制度根基,进而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在对外开放与产业升级的双向发力中,持续书写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