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整解读美国《GENIUS法案》与香港《稳定币条例》八大维度规定对比及投资建议(附原文法条对比)
作者:全开明 洪一帆 袁苇 谢美山 2025-08-05【摘要】本文重点关注美国《2025年指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后文称“GENIUS法案”)和中国香港《稳定币条例》的核心条款,结合中国内地对稳定币的立场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探讨监管逻辑的本质分野。这是本团队关于RWA投资的第二篇文章,第一篇为:RWA投资指南:中国内地居民的机遇、税务风险与退出路径 - 专业文章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监管框架上,美国实行联邦与州分级监管,中国香港由金融管理专员集中监管并实施牌照制,而中国内地目前严禁所有稳定币相关业务并将其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在监管框架上,前二者均要求1:1储备资产,但美国限定资产类型,中国香港却强调高流动性与独立托管;就赎回机制而言,中国香港赋予持有人无条件赎回权,美国允许储备资产有限再质押;在处罚力度层面,中国香港侧重严格的刑事处罚,美国侧重民事罚款。跨境税务处理中,美国将稳定币视为财产征税,中国香港区分场景适用不同税务规则,但中国内地目前严禁稳定币发行、交易等。
【关键词】 GENIUS法案 稳定币条例 储备资产 赎回机制 刑事处罚 民事责任 征税规则 国内监管 合规建议
内容综述:本文围绕稳定币监管展开,先追溯虚拟货币发展历程,从 1998 年 Flooz 公司的虚拟货币原型,到 2009 年比特币问世,再到稳定币因解决加密货币价格波动问题而兴起,最后介绍了时下最新分别于美国和香港出台的稳定币相关法案——美国《GENIUS 法案》与香港《稳定币条例》。
本文通过对美国《GENIUS 法案》与香港《稳定币条例》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管架构、储备资产要求、赎回机制、执法与制裁等八大核心维度的系统对比,清晰呈现了两地在稳定币监管上的共性与差异,揭示了美国 “联邦与州分级监管” 及香港 “集中统一监管” 的逻辑分野,帮助读者理解不同司法管辖区对稳定币风险防控与创新平衡的不同路径。
文章结尾还分析了我国内地对稳定币的严格监管态度,对比了美港两地稳定币涉税规则,并在此对比分析基础上,针对性提出稳定币投资及合规建议,涵盖投资前的标的筛选、投资中的策略制定与风险控制、投资后的跟踪管理等全流程,为企业及投资者在稳定币领域的实践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引,帮助其规避法律风险、税务风险及市场风险。
无论是金融机构、稳定币发行方、投资者,还是法律从业者、监管研究者,均可通过本文快速掌握美国、香港的稳定币监管核心要点,以满足其在业务开展、合规审查、税收监管、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信息需求,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与参考意义。
本文撰写潘乘宇、钱思涵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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