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企业IPO实务指南:从产业基础到资本运作解析(中)
作者:李云龙 陈禹菲 2026-06-12第二部分:机器人企业上市申请板块选择
近年来,机器人企业选择的上市板块主要包括A股(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与港股(主板18C章、主板常规标准),形成了多元化的上市路径。各板块在上市标准、审核关注要点、投资者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需结合自身发展阶段与资本规划进行选择。
一、A股各板块上市标准详解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硬科技企业的首选
科创板核心服务对象为符合国家战略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青睐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卡脖子”难题的硬科技主体,科创板机器人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部分是核心技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盈利模式稳健的硬科技龙头企业,另一部分是长期保持高额研发投入、聚焦前沿技术探索型企业。科创板依托五套差异化上市标准(含第五套前沿硬科技标准),兼顾盈利硬科技企业与高研发未盈利科创企业的上市需求,审核高度聚焦科创属性、技术壁垒与研发能力,适配前沿硬科技企业的发展特征。在机器人产业链中,科创板汇聚了减速器、全栈自研机器人整机、AI芯片、3D视觉感知、工业软件等技术壁垒突出的硬核企业。相较于北交所、创业板,科创板深耕底层核心技术攻关与前沿技术研发,与两大板块形成功能互补,持续为机器人等高端制造领域的技术领军企业突破技术瓶颈、实现自主可控发展提供融资与发展助力。
1、申请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试验田,为未盈利科技企业提供了较多差异化上市标准。2025年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1)通用标准

注1:第五套标准还需满足以下特别要求: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批准,市场空间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2)红筹企业专属标准
1)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专属标准

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之一: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②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③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2)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专属标准

2、行业领域定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规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企业,应当属于下列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其中机器人行业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焦机器人 “身体” 与 “执行机构”),少数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焦机器人 “大脑”“眼睛” 与 “神经系统”)。
(1)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这类企业业务主要覆盖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系统、精密关节等核心硬件,是机器人运动能力的核心载体: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这类企业业务主要覆盖AI 芯片、3D 视觉感知、工业软件、智能传感器、物联网通信等,为机器人提供感知、决策与控制的 “智能大脑”:

3、“硬科技”属性认定
根据2024年4月30日修订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及科创板审核实践,监管层对硬科技企业的审核已形成“4+5”评价体系与穿透式问询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机制,核心关注要点主要聚焦于技术实质、研发质量、产业化能力与持续经营等几个方面:
(1)4项核心指标作为基础门槛: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5%或累计≥8000万元、研发人员占比≥10%、应用于主营业务并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或最近一年营收≥3亿;
(2)核心技术真实性与壁垒:重点核查技术来源是否自主可控、是否存在对外依赖、与行业领先水平的差异及国际竞争力,如宇树科技被问询具身智能核心技术布局、环动科技被追问RV减速器技术与国际巨头的差距;
(3)研发体系与成果转化:关注研发投入资本化合理性、专利质量(而非数量)、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及激励机制,防止“伪研发”“突击专利”等行为,强调专利必须与主营业务紧密结合并能产业化;
(4)商业化能力与业绩可持续性:问询聚焦产品落地情况、客户需求真实性、收入确认合规性、业绩波动风险及应对措施,尤其关注机器人等前沿领域“技术—产品—市场”的转化路径是否清晰;
(5)例外条款的严格适用,对未达四项指标但符合国家战略、获国家级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企业,审核更注重核心技术的重大意义与产业化前景,确保真正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企业获得支持;
(6)强化对募集资金投向科创领域的比例、信息披露真实性、公司治理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查,全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科创板“硬科技”成色,推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强调“三创四新”(创新、创造、创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兼顾传统制造业升级与前沿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主体,创业板机器人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部分是盈利模式稳定、产业化能力成熟的行业龙头企业,另一部分是研发投入高、营收增长迅猛,深耕人形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等前沿赛道的创新型企业。创业板依托2026年新版四套上市标准,兼顾盈利企业、高营收未盈利企业以及高成长、高研发科创企业的上市需求,设置分层化的市值与财务门槛,适配机器人产业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申报诉求。在机器人产业链中,创业板汇聚了工控系统、精密零部件、机器人本体、自动化集成以及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等全产业链赛道的企业。相较于科创板、北交所,创业板兼顾机器人产业成熟落地应用与前沿技术创新,与两大板块形成功能互补。
1、申请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创业板提供四套上市标准:

其中就上述第四套标准,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提出:“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规定了具体规则,形成了两项标准。其中第一项标准以营收增速为核心验证指标,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第二项标准以研发投入为核心验证指标,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创业板第四套标准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引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与市值、收入指标进行组合,更好支持具备高成长潜力与突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并与科创板相关上市标准在指标设置、适用行业范围、产业发展阶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区分,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创业板则侧重成长型创新创业。
2、选择创业板上市的部分机器人行业企业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处于成长期、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北交所核心服务对象为成长期创新企业,且较为青睐拥有专精特新属性的细分领域主体,北交所上市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部分是盈利模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另一部分是研发投入高、依靠技术创新突破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北交所兼顾盈利企业与高研发未盈利企业的上市需求,设置更为适配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的企业规模、盈利门槛。在机器人产业链中,北交所汇聚了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传感器、运动控制等细分赛道的专精特新企业。相较于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深耕中小科创主体,与两大板块形成功能互补,持续为机器人等高端制造领域的“隐形冠军”提供融资与发展助力。
1、申请北交所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2、选择北交所上市的部分机器人行业企业

(四)IPO预先审阅机制 —— 上市“秘交”新通道
2025年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两大板块先后试点 IPO 预先审阅机制,这一制度创新为机器人等前沿硬科技企业提供了更适配的上市通道。该机制明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创板)、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板)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可在正式申报前申请交易所对申报文件进行预先审阅,过程与结果均不公开,完成预审后正式申报可加快审核注册程序。
这一机制在机器人领域的价值已通过宇树科技的实践充分体现 —— 作为全球人形机器人出货量领先企业,其核心技术覆盖机器人算法、智能系统、高性能部组件全栈自研,属于具身智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范畴,符合预审适用条件。宇树科技通过预审机制提前识别审核障碍,优化申报方案,正式受理后仅73天即完成过会,同时有效保护了商业机密。
对机器人企业而言,预审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三重平衡:一是信息披露与技术保密平衡,减少在发行上市阶段的 “曝光” 时间,更好保护企业信息安全、技术安全,契合机器人行业技术壁垒高、迭代快的特点;二是审核效率与申报质量平衡,减少正式审核阶段的反复问询与补正,帮助企业抓住最佳融资窗口期;三是上市节奏与经营节奏平衡,企业可根据预审意见灵活调整上市计划,降低因公开申报失败带来的市场信誉损失风险。
尤为关键的是,该机制与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创业板第四套标准(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协同发力,为仍处于研发投入期、暂未实现盈利但掌握核心技术的机器人企业提供了“技术保密+加快推进上市进程”的双重保障,加速推动工业机器人领域“卡脖子”技术突破者登陆资本市场,为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资本动能。
北京证券交易所目前暂未推出与科创板、创业板同质的上市预先审阅机制,但为提升发行上市申报与审核质效、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交所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正式施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3 号 —— 申报前咨询沟通》(北证公告〔2025〕47 号),建立起规范化的申报前咨询沟通机制,形成了适配自身定位的事前服务体系。根据规则,拟上市企业及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可在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前,针对发行上市条件和标准适用、信息披露要求、重大无先例事项、行业产业政策判定、市场定位、需要规范事项及其整改落实情况、监管审核重点关注的事项等疑难事项发起咨询;沟通形式涵盖书面、电话、视频及现场,交易所也设置了明确答复时限,同时对沟通内容严格保密。对于扎根细分赛道的北交所机器人上下游中小企业、精密零部件厂商、自动化配套企业而言,该机制同样意义重大:企业可在正式申报前提前厘清监管规则、排查合规隐患、预判审核关注重点,从源头提升申报材料质量,有效减少正式审核阶段的多轮问询与补正;依托完善的保密管理要求,企业也能妥善保护技术细节、经营数据等敏感信息。
二、港股各板块未盈利上市标准详解
(一)港交所主板18C章——特专科技公司专属通道
港股联交所主板第18C章(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正式实施,核心服务对象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及软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五大类特专科技领域的前沿科创企业,机器人及自动化产业归属于先进硬件及软件范畴,该机制格外青睐掌握原创硬核技术、坚持长期高研发投入的早期科技主体,根据 18C 章申报的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部分是已完成产品商业化、形成规模化营收但暂未实现盈利的科技企业,另一部分是尚处在技术攻坚阶段、暂无营业收入,专注机器人颠覆性技术研发的初创型前沿企业。18C 章打破了传统港股主板的盈利与营收硬性限制,针对已商业化、未商业化企业设置分层市值门槛,并明确研发投入占比、资深独立投资者背书等硬性要求,兼顾有营收未盈利企业与纯研发未商业化企业的上市需求,规则设计适配机器人、具身智能等赛道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高、盈利落地慢的行业特征。在机器人产业链中,港股 18C 章汇聚了仓储移动机器人、工业协作机器人、商用服务机器人、具身智能整机等多个前沿细分赛道企业,覆盖机器人整机研发、场景化解决方案等核心环节。相较于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港股 18C 章对早期纯研发机器人企业包容度更强,同时依托香港国际化资本市场优势衔接全球资本与海外市场资源,与内地三大板块形成功能互补,持续为机器人领域布局全球的前沿科创企业、早期技术研发团队提供国际化融资与发展助力。
1、根据18C章申请联交所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18C章将特专科技公司分为“已商业化公司”和“未商业化公司”两类:

2、选择联交所上市并适用18C章标准的部分机器人行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