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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与复旦大学法学院、高级律师学院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2014-10-294930
[摘要]2014年10月25日下午,值复旦法科教育百年纪念之际,复旦大学(以下简称“复旦”)法学院、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签订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同时,原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被聘为复旦高级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2014年10月25日下午,值复旦法科教育百年纪念之际,复旦大学(以下简称“复旦”)法学院、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签订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同时,原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被聘为复旦高级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复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与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唐志华律师分别代表复旦法学院、高级律师学院和锦天城签署并交换了《合作协议》。锦天城将与复旦法学院、高级律师学院进行全面合作,作为复旦法学院和高级律师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实践基地,为在校师生的理论和教学研究提供法律实务经验的支持。同时,锦天城也将在复旦法学院设立锦天城奖学金,奖励在校优秀学生。

《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同时,复旦高级律师学院举行了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复旦法学院及高级律师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乃蔚教授向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等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