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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碳排数据造假“零容忍” ,积极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2022-04-06346
[摘要]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刘友宾透露,今年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以及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还将配合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这是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开对全国碳市场数据造假进行表态,也是今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以来,首次公开指出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属于环境数据造假行为。

公开首谈碳排数据造假“零容忍”

“我国碳市场自去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培育期。”刘友宾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开曝光碳排放报告弄虚作假典型问题案例,彰显生态环境部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公平、公正,促进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的决心和信心。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开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成交均价42.85元/吨,履约完成率99.5%(按履约量计),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收官。

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生态环境部表示,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

为严厉打击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全国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据刘友宾介绍,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抽调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骨干和行业专家,赴22个省份47个城市,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初步查实了一批典型、突出问题。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共4家机构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

针对以上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刘友宾表示,从公开曝光的典型问题案例来看,反映出当前部分碳市场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咨询、检测机构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利用弄虚作假手段帮助企业篡改碳排放数据,严重干扰碳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缺失,项目管理混乱,工作合规性、数据真实性难以保障。

三是工作责任不落实。部分核查机构为降低成本将核查业务层层转包,存在“代签”“挂名”现象。还有部分核查机构仅查阅企业提供的现成数据和资料,未核实数据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配合司法部积极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监督管理要求。

二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已将碳排放专项监督帮扶发现问题及相关案卷材料移交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力度。

刘友宾进一步表示,环境数据质量是环境管理的“生命线”,事关科学决策、市场公平和政府公信力。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对包括碳排放数据在内的环境数据造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2021年3月30日公开征集意见,即将满1年,市场对此颇为期待。

业内人士认为,此草案修改稿对各主体单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法规、标准和相关体系,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