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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2021-07-21483
[摘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日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日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主要考虑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的风险;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或出境的风险;国外上市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国外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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