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香兰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25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倾销方面,裁定11家中国企业的倾销率为190.2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90.15%,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率为379.8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379.82%。补贴方面,裁定1家中国企业及中国其他企业的补贴率均为42.10%。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1家中国企业及中国其他企业的补贴率为27.33% 。2025年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本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11家中国企业的倾销率为186.2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86.15%,中国其他企业的倾销率为379.8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379.82%。
2024年6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2912.41.0000和2912.42.0000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