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公布
2025年10月9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8条,明确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需经非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方可实施,并且须通过学术及伦理审查并备案。临床转化应用需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优先审批急需技术。医疗机构开展应用须具备规定条件并报告应用情况。条例规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知情同意、受试者权益保护及信息保存要求,并设定高额罚款、执业禁令等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