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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公布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公布

 2025-10-0864

2025年10月9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8条,明确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需经非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方可实施,并且须通过学术及伦理审查并备案。临床转化应用需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优先审批急需技术。医疗机构开展应用须具备规定条件并报告应用情况。条例规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知情同意、受试者权益保护及信息保存要求,并设定高额罚款、执业禁令等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