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摘要]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
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通告》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列入“证照分离”改革清单,并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直接取消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等方式进行改革。
《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审批”、“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审批”、“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审批”,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应外资审查工作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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