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锦天城概况 党建工作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全球网络 新闻资讯 出版刊物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JP
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

 2023-02-01873
[摘要]为彰显保险的风险管理特征,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财险业风险减量服务的需求和期盼,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编号银保监办发〔2023〕7号《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

为彰显保险的风险管理特征,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财险业风险减量服务的需求和期盼,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编号银保监办发〔2023〕7号《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

据介绍,风险减量服务是财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风险成本具有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各财险公司要扩展服务内容,积极协助投保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等风险减量工作;要拓宽服务范围,在责任险、车险、农险等各类财产险业务中积极提供风险减量服务。鼓励各财险公司以风险减量服务为切入点,将服务链条延伸至投保企业所在行业上下游产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

意见明确,各财险公司应根据自身条件研究制定风险减量服务总体规划,逐步探索推进;加强内控管理、人才建设、信息化建设,创新科技应用,推动基础研究,不断夯实风险减量服务基础。

意见要求,各财险公司要依法开展风险减量服务,与投保企业协商一致,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得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强制捆绑销售、通过风险减量服务套取费用以及非法买卖、泄露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