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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

 2021-01-221039
[摘要]1月20日,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为2021年2月19日。

1月20日,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为2021年2月19日。

《条例》对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与管理等进行规定。其中,支付业务规则方面,《条例》要求根据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的支付机构和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支付机构风险程度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明确支付机构发起的跨机构支付业务,应通过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强化备付金管理要求,强调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自有财产,要求支付机构将备付金存放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并明确与之配套的审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