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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及反补贴终裁

 2021-07-07564
[摘要]2021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21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一家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率为24.66%,8家不合作企业获得的补贴率为131.51%,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24.66%;倾销方面,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0.00%和21.25%,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1.25%,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幅度为322.25%。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21年8月12日对上述被调查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21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本案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46.58%、23.09%,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6.87%,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幅度为322.25%。

2020年12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本案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唯一一家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率为36.83%,8家不合作企业获得的补贴率为144.01%,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36.83%。

2020年7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全年。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9403.20.0078、9403.20.0080(前两个税号为2019年7月之前的税号)和9403.90.8041项下。9403.20.0050项下部分产品也属于被调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