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第一版)》
为指导和帮助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工作,国家网信办编制了《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第一版)》,对政务应用程序备案管理的方式、流程和材料等作出了说明。
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主办(使用)单位应根据《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按照备案工作指南履行备案程序。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
附件: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第一版)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
(第一版)
根据《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工作,帮助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有序申请备案,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主办(使用)单位应根据《办法》规定,按照本指南履行备案程序。
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政务应用程序,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不包括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
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以及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主办(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均纳入统一备案管理。
二、备案方式及流程
(一)备案主体
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作为备案主体,履行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手续。
(二)分级申请
按《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政务应用程序备案采用分级申请方式:
1.各地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由省级网信部门通过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
2.各部门主办(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由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
管理系统网址:https://zwapp.cac.gov.cn。
(三)备案申请
主办(使用)单位申请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应按要求提供备案申请材料,准确填写《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基本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务应用程序基本信息;
2.政务应用程序立项审核情况;
3.政务应用程序功能设置情况;
4.政务应用程序运维和安全保障情况;
5.政务应用程序验收情况;
6.政务应用程序备案需要的其他材料。
开发建设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申请备案时单独说明。
(四)备案审核
省级网信部门应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备性审核。材料齐全的,报送国家网信办;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主办(使用)单位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国家网信办应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重点关注政务应用程序是否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是否缺失必要功能等。情况复杂或需要补充、更正材料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主办(使用)单位延期理由和预计时间。
对需要补充、更正材料或未通过技术检测的政务应用程序,通过管理系统反馈,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备案申请材料或整改说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备案申请。其中,涉及功能整改的需提交整改计划。
(五)备案变更
政务应用程序重大功能变更的,主办(使用)单位应在变更发生10个工作日前,准确填写《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3),按分级申请原则提交备案变更申请,按要求说明变更情况,并重新进行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
(六)备案注销
政务应用程序关停注销的,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下线后10个工作日内,准确填写《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表》(模板见附件4),按分级申请原则进行报备。政务应用程序关停注销前,主办(使用)单位应发布公告,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泄露或流失。
(七)发放编号
对通过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的政务应用程序,国家网信办予以备案并编号,通过管理系统发放备案编号,提示主办(使用)单位及时加挂备案编号。
备案编号应在政务应用程序显著位置进行标示。如,在政务应用程序登录页或首页的页面底端居中位置显示,字体颜色和大小应合理设置,清晰易读。
已完成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按《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常态化规范管理工作,并配合网信部门做好本单位政务应用程序备案信息维护。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5625244
电子邮箱:zwapp@cac.gov.cn
附件:1.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基本信息表(模板)
2.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申请表(模板)
3.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变更申请表
(模板)
4.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表
(模板)
附件1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基本信息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单位层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地址 | ||||
2政务应用程序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职级 |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3经办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职级 |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4政务应用程序信息 | 应用名称 | 应用上线时间 | |||
应用类型 | oAPP o小程序 o快应用 | ||||
建设费用 (万元) | 年维护费用 (万元) | ||||
应用层级 | o全国 o省部级 o地市级 | ||||
o区县级 o街镇级 o其他 | |||||
使用频次 | o每日 o每周 o每月 | ||||
o每季度 o每半年 o每年 | |||||
o按需 | |||||
应用程序定位 | o办公 o管理 o学习 | ||||
o公共管理服务 | |||||
o其他 | |||||
应用程序定位描述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主要用途和面向群体。 应用层级选择“其他”或应用程序定位选择“其他”的,需在此明确。 | ||||
用户定位 | o内部工作人员 o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 | ||||
是否面向基层使用 | ¨是 o否 | ||||
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设置情况 | o有,功能延伸至县级 o有,功能未延伸至县级 o无 | ||||
用户总数 | |||||
备注 | 1.面向基层使用的,说明需要基层使用的主要功能及其用途。 2.有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的,说明收集相关数据或材料的主要内容及其用途。 3.建设费用或年维护费用为估算的,说明估算依据。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在此补充。 | ||||
5 政务应用程序访问所需信息 | 在网信部门指导下提供。 | ||||
备注:该模板供参考,以管理系统中实际提供的电子表格为准。
附件2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申请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 | ||||
2政务应用程序名称 | ||||
3经办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职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4立项审核情况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立项依据、立项内容、立项审核结果等情况。 | |||
5功能设置情况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主要功能设置情况。 如设置面向基层使用或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以及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功能的,应充分说明设置原因和依据。 | |||
6运维和安全保障情况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运维和安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运维团队情况、运维管理制度、运维技术方案、安全测试情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情况、安全管理保障制度等。 | |||
7上线验收情况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的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验收结果、验收意见等。 | |||
8本单位正在使用的同类政务应用程序情况 | 简述本单位现在正在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中,是否有功能一致或相似、相近的。如有,简述相似政务应用程序的基本信息和相关功能,以及单独设置本政务应用程序的必要性。如无,请填“无”。 | |||
按《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申请办理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本单位承诺,备案材料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将为国家网信办组织实施的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有关说明材料可另附页。
附件3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变更申请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 | ||||
2政务应用程序名称 | ||||
3政务应用程序类型 | oAPP o小程序 o快应用 | |||
4经办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职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5变更信息说明 | 列出本政务应用程序所需变更的信息条目,包括原始备案信息和新备案信息。 | |||
6变更原因说明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进行备案变更的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 |||
按《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申请变更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本单位承诺,备案材料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将为国家网信办组织实施的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有关说明材料可另附页。
附件4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 | ||||
2政务应用程序名称 | ||||
3政务应用程序类型 | oAPP o小程序 o快应用 | |||
4经办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职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5注销原因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注销原因。 | |||
6注销措施 |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注销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发布情况、数据处置情况及其他处置措施等。 | |||
按《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进行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本单位承诺,报备材料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将为国家网信办组织实施的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有关说明材料可另附页。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