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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

 2020-12-10588
[摘要]12月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评估目的,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每年发布名单,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差异化监管;确定评估方法,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再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明确评估流程,每年确定参评银行范围,收集参评银行数据进行测算,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结合监管判断,对初始名单进行必要调整,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