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
[摘要]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8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
(原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