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摘要]2023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3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3家抽样企业分别征收6.6%、10.7%和17.2%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其他合作企业征收11.1%的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征收24.2%的临时反倾销税。
2023年3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粘度大于等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的欧盟海关编码为39076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