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间甲酚作出反倾销终裁
[摘要]2021年1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欧盟、日本的间甲酚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欧盟、日本的间甲酚作出反倾销终裁,最终裁定美国企业均获得统一税率为131.7%;1家欧盟及英国应诉企业获得27.9%的反倾销税率,欧盟及英国其他企业获得的统一税率为49.5%;日本企业均获得统一税率为54.8%。
2019年7月2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间甲酚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海关编码29071211项下。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