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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25-04-19361

2025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倾销反面,裁定19家中国企业的倾销率为254.60%、152.38%和174.4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67.46%、126.45%和135.28%。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率为269.0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243.09%。补贴方面,裁定3家中国企业补贴率为117.51 %、81.82 %和491.21%,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91.07%。

2024年9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3家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96.83%、35.47%和 546.13%,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50.15%。2024年1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19家中国企业的倾销率为247.52%、164.29%和182.2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75.82%、141.98%和135.22%。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率为269.6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247.29%。

2024年5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2919.90.5050、2919.90.5010和3824.99.5000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