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对中国99~225cc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初裁
[摘要]2020年10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99~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316.88%和374.31%,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42.88%,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幅度为541.75%。
2020年10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99~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316.88%和374.31%,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42.88%,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倾销幅度为541.75%。
2020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排量99~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8407.90.1010、8409.91.9990、8433.11.0050、8433.11.0060和8424.30.9000项下,也可能位于8407.90.1020、8407.90.9040和 8407.90.9060项下。本次调查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