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调整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知产案件相关事项
9月23日,最高法印发《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调整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以表格形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法〔2022〕109号)同时废止。通知施行前已受理案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5年9月28日最高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