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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欧盟对中国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欧盟对中国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10-191026
[摘要]2020年10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2家抽样应诉企业分别获得30.4%和38.2%的反倾销税,其他非抽样合作企业获得34.9%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企业的统一税率为48.0%。

2020年10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2家抽样应诉企业分别获得30.4%和38.2%的反倾销税,其他非抽样合作企业获得34.9%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企业的统一税率为48.0%。

2020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欧盟海关编码为ex 7604 1010、ex 7604 1090、7604 2100、7604 2910、7604 2990、ex 7608 1000、7608 2081、7608 2089 和ex 7610 9090 (TARIC编码为7604 101011、7604 109011、7604 109025、7604 109080、7608 100011、7608 100080和7610 909010)。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