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摘要]10月20日,工信部公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自《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之日起,工信部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应外资审查工作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环节。
10月20日,工信部公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自《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之日起,工信部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应外资审查工作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环节。
通知要求,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在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要按期履行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义务,按照规定报送相应的电信业务市场监测信息,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等。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程序将违法企业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并对社会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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