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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三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的通知》

三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的通知》

 2025-09-1010

2025年8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组建国家、省、市、县多层次巡回医疗队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及社会办医院参与。国家巡回医疗重点覆盖中西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聚居县等,省内巡回医疗实现薄弱县全覆盖。巡回医疗内容包括疾病诊疗、健康宣教、医务人员培训、远程协作、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及中医服务推广。国家巡回医疗每年1次,时间不少于3周;省内县级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村级每月不少于1次。各级部门需报送工作方案,落实组织保障和人员待遇。


(本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