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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国知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

国知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

 2021-07-08397
[摘要]鼓励药物研发创新,依法依规办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7月5日,国知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

鼓励药物研发创新,依法依规办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7月5日,国知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

《办法》明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申请上市许可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落入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应当以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作为被请求人。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提出请求,部分共有专利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有关实体权利的除外。

此外,同日,国知局还发布了关于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受理事项的公告(第436号)。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1年7月6日国知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