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延长上海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有效期
日前,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将上海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30日。
此项试点于2025年5月正式启动,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试行一年。试点采用“双重登记”模式,即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产品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财产登记,不动产权证上注记“信托财产”标识,实现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资产的有效隔离。
试点实施以来,成效显著。通过构建“多场景覆盖+全流程闭环+多部门协同”的创新体系,有效破解了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确权难的核心问题。
此次延期决定,旨在深化试点实践,持续完善政策机制,为不动产信托制度创新提供更充分的探索空间。不动产信托的核心优势在于风险隔离与定向分配,此次延期将进一步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助推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为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需求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