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该制度系法律为尊重并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征而设立,旨在赋予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
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落地实施。这是我国仲裁制度自1995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系统性修订,标志着中国商事仲裁与国际规则深度接轨,也为涉外法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与争议解决体系现代化筑牢制度根基,开启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全新征程。
2025年度是美国经济制裁政策持续收紧、执法范围不断拓展的关键一年,美国制裁举措呈现出靶向更精准、覆盖更全面、执法更严苛、协同更紧密的显著特征,成为全球企业跨境经营中不可忽视的核心风控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