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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襄助兴蓉环境取得证监会14亿元公司债券核准批复

 2020-03-093784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环境”)的委托,为其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环境”)的委托,为其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20年2月25日,兴蓉环境成功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号),核准兴蓉环境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98)是中国大型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兴蓉环境以民生保障为己任、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致力为客户提供先进的水务环保运营管理、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解决方案。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杨燕律师,律师王兢芸李璐接受委托为本次债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专项法律服务。在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与其他中介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为本次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锦天城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及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客户的信任和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