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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全球网络 > 杭州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律师代理广宇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锦天城律师代理广宇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4-09-045956
[摘要]2014年7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广宇集团,证券代码:002133)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广宇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通过。

2014年7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广宇集团,证券代码:002133)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广宇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通过。


广宇集团系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合伙人梁瑾律师及丁天律师、叶远迪律师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