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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经办的“银轮股份”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21-02-233221
[摘要]2021年2月22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2月22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002126.SZ)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银轮股份于2007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围绕“节能、减排、智能、安全”四条产品发展主线,专注于油、水、气、冷媒间的热交换器、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以及后处理排气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行业标准的牵头制订单位,建有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试验检测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我国汽车热管理行业的龙头企业。


银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拟用于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保持高速可持续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李波、马茜芝,合伙人金海燕,资深律师李勤芝,律师助理彭瑾慧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银轮股份的委托,为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