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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撰写的《民事诉讼法调解制度修改的利弊分析》发表于《中国律师》

 2013-03-282916
[摘要]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 实施。对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调解制度,涉及修改内容较多。新民诉法遵循的扩大调解范围、增加调解方式、发挥调解作用的原则值得肯定和提倡外,也给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高效、快捷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课题。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 实施。对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调解制度,涉及修改内容较多。新民诉法遵循的扩大调解范围、增加调解方式、发挥调解作用的原则值得肯定和提倡外,也给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高效、快捷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课题。


锦天城杭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张晟杰、律师赵婷针对新民诉法中调解制度撰写的《民事诉讼法调解制度修改的利弊分析》一文,发表于《中国律师》2013年第2期的“焦点与视线”板块,该论文同时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建纬杯”优秀奖。


论文概括了新民诉法关于解调制度的修改内容,并就制订诉前调解与庭前调解的实施细则、司法调解应倚重在归纳法律事实和证据的庭审后开展、应与《人民调解法》相配套三大块内容提出作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