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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之新规解读Q&A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以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此,我们就医疗器械企业可能关心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呈现如下: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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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细化客户投诉处理合规要求—香港资管合规速递
香港证监会近年接获针对持牌法团的投诉数量居高不下,仅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投诉数量就达到了6,384宗[1]。为督促持牌法团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香港证监会在2022年3月31日发布《致持牌法团的通函-处理客户投诉》(“《通函》”),对持牌法团的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提出细化要求,持牌法团须据此查漏补缺以采取应对措施。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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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自力救济取回租赁物的相关法律问题
2022年4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上海高院关于涉疫情金融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8个问答》,其中明确如疫情对债务人个人收入或企业营收造成较大影响导致无法按时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在相关案件中组织当事人协商,并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延长还款期限等缓释措施,有效防范金融市场风险。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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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数据公司业务合规及数据类公司上市合规监管与分析(一)
近年来,计算机互联网作为信息时代新鲜且重要的生产力量,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能力,更是深刻影响了当今社会的生产关系及每个人的生活、工作方式,甚至是生活态度。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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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事前”建立刑事合规体系的价值—以“合规整改”为视角
合规整改背景下,企业及个人可因“事后”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而被不起诉,说明刑事合规体系具有重要价值,能预防犯罪、促进合规经营、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等。但是,刑事合规在“事前”的重要价值往往被忽视,导致企业对刑事合规体系建设不重视。本文基于“事前”刑事合规体系赋能合规整改的重要功能,从时限、减免处罚、剥离企业责任、满足合规整改要求等几方面论述了其价值,呼吁企业重视刑事合规建设,完善刑事合规体系。本文还初步讨论了合规整改视角之外刑事合规体系的价值。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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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影响下商业地产租赁合同管理
2022年3月以来,上海新一轮本土新冠疫情爆发。为防控疫情,政府采取了大规模封控措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营业收入下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尤其对商业地产的租赁双方构成了重大挑战。无论对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如何在疫情影响下合法、合规处理租赁合同事宜均是棘手且急迫的问题。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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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对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影响
2022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以下简称“2022年解释”),距离上一次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以下简称“2000年解释”)已过去二十二年。新解释积极回应实务需求,聆听社会声音。笔者围绕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相关条文,对《2022年解释》进行解读,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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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法治建设之定海神针——《期货和衍生品法》简读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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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护典型案例与执法监管动态(二)员工泄露数据,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随着国家数据法律体系的健全与数据治理体系的完善,企业作为数据处理活动主体,将承担越来越多的数据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建立健全数据合规管理体系,提升数据合规能力成为企业防范合规风险,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举措。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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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设施REITs扩募购入新项目的条件简评
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扩募指引(意见稿)”),就基础设施公募REITs(简称“公募REITs”)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两个交易所的扩募指引(意见稿)均是七章五十六条,内容基本一致,无实质性差异,主要包括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程序安排、信息披露管理及停复牌要求,以及扩募的发售和定价安排等。本文仅就扩募指引(意见稿)中关于购入新项目的条件的内容予以简介,并就其中的部分要求进行简要的分析。
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