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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并购基金风险要点分析
2014年3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各类财务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形式参与兼并重组。《意见》的出台距离 “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模式开启 已逾两年半。虽然市场走在了政策前面,但《意见》的出台以及当年修订的《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规定,还是给市场注入了强心剂。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2014年全年,仅有71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到了2015年这一数字已翻5倍达到365家,而进入2016年,这一热潮依旧未改,截至2016年3月份就已有125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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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规解析之九:《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分析
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中国基金业协会开始加强行业自律和强化行业监管的整体思路。时隔4个月后,《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2016年4月15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6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从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管、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投资冷静期、回访程序、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搭建了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行业监管框架。本文将对《办法》的核心内容及其与《征求意见稿》的不同之处进行解析,明确私募基金的募集需要遵守的核心准则。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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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平台的相关法律问题
股权众筹融资: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股权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从事相关业务需要获得牌照。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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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了就加入组织了吗?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基金管理人是否一定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又该如何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呢?本文将就此进行介绍。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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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军奋战---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风险不亚于IPO
私募基金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政策颁布后,在私募行业和律师行业内都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这个政策从表面看,就是基金业协会将行业监管的一部分职责授权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律师根据协会的政策履行对私募基金合法、合规性的核查责任。然而从深层次看,律师对私募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政策,蕴含着监管层对于私募市场秩序和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一种期待。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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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股权激励模式探究
对于有登陆资本市场计划的拟上市公司而言,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通常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如何妥善的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则需要从成本、控制力、可行性等各方面进行深思熟虑方可制订出最优激励方案。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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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建设总投资确定之实操指引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无论在何种付费模式下,社会资本均需要通过获得付费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也就是说,在设计PPP项目回报机制时,具体付费金额的测算和确定与如何确定项目的投资成本密切相关。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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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管政策下,类金融集团机构重组的原则与操作难点
近期,关于类金融平台的监管措施不断。从网络借贷平台到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规则密集出台,行业面临重大调整。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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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规解析之八:“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之关注重点
自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4年2月7日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至今,已经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超过2.6万家,已经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已超过2.8万只,认缴规模已超过5万亿元。然而,在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繁荣发展的同时,利用“私募基金”之名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甚至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的事件也日益增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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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政府支出义务之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小思
世界银行的PPP参考指南《PPP Reference Guide》中指出,相对全面的PPP制度框架需包含“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这是由于在PPP项目中政府作为合作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义务,而健全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可对政府在PPP项目中的支出义务进行管理和保障,从而约束政府行为、同时降低项目风险。
201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