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助力众兴集团成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2025-07-04450
[摘要]2025年6月30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众兴集团”)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锦天城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2025年6月30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众兴集团”)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锦天城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众兴集团系首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13.5亿元,本次发行为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票面利率为0.5%,质押标的股票为“大中矿业”(证券代码:001203.SZ),换股价格为13元/股。
众兴集团系大中矿业的控股股东,大中矿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副产品机制砂石及硫酸的加工销售,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大中矿业于2022年开始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并已获得湖南鸡脚山锂矿和四川加达锂矿两大资源。
在当今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背景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和资本运作手段,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亦为股东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股权管理工具。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江志君律师、裴礼镜律师,资深律师梁玥以及陈雅倩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锦天城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及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客户信任及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