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协助“兴通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成功发行
2025-06-12160近日,锦天城经办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09.SH,简称“兴通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兴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000,000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其龙先生及机构投资者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LPG船舶购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兴通股份2022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水上运输。经过多年的积累,兴通股份已发展成为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业的龙头企业,在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兴通股份的内贸运输航线通达全国沿海及长江、珠江中下游水系,形成了辐射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基地的运输网络体系;外贸运输航线覆盖东南亚、中东、地中海、欧洲、美洲等地区。凭借高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坚实的运力保障和专业高效的运输服务等一系列综合竞争优势,兴通股份与浙江石化、中国海油、中国石化、福建联合石化、中化集团、中海壳牌、中国航油等大型石化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多次荣获下游客户“安全诚信最佳物流服务商”“优秀供应商”等称号。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李和金律师、张东晓律师,律师谢美山、叶沛瑶,项目组成员林宇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兴通股份的委托,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提供了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公告文件、见证发行过程等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获得客户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