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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的界龙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5-04-132449
[摘要]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实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实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界龙实业为印刷业务及房地产业务双主业运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836,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界龙实业已经成为我国纸类印刷行业门类齐全、品种丰富、技术先进的骨干企业。公司印刷业务包括包装印刷、出版印刷及其他印刷业务,其中以包装印刷业务为主,主要为食品、饮料、电子、医药、电器、通信、日用化工等行业提供包装印刷服务。房地产业务主要以配套商品房、普通商品房以及配套商业地产开发与销售为主。2014年度,包装印刷的收入为93,732.12万元,房地产开发收入为97,269.43万元。


界龙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613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266.28 万元,其中11,266.28万元用于收购控股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24,000万元用于开发总建筑面积为60,146平方米的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打造区域性商业中心,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1,4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合伙人杨依见律师、魏栋梁律师为界龙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